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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世雄副市长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2017-12-25 14:35:47   来源:   
    2017年12月2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世雄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上,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取得成绩,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研判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政府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必须按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面加快各项工作推进速度,一鼓作气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改革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攻坚克难、全力冲刺,如期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一)明确工作目标。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面积为427万亩,国土“二调”面积为1248.3万亩。市政府决定,春节前麒麟、沾益、马龙要完成经营权证书发放;罗平、陆良完成调查成果公示、纠纷调解、签字确认、完善合同等工作;宣威、富源、师宗、会泽完成数据收集、入户调查、外业调查、现场指认等工作。明年6月底前,罗平、陆良完成经营权证书发放;宣威、富源、师宗、会泽完成外业调查、现场指认、成果公示等工作;明年8月底前宣威、富源、师宗、会泽完成经营权证发放;明年12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必须全面完成任务。(二)严格工期管理。各县(市、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要有紧迫感,增强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工作落实,倒排确权工期,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三)准确把握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涉及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执行不可失之毫厘。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处理土地调整诉求。(四)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注意正确处理加快进度和保证质量的关系。在加快进度的同时,务必要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把握关键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特别要突出抓好现场指界、审核公示、签字确认等关键节点,杜绝假公示、假签字、以图定界和以面积定界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五)探索成果应用。一是要实现农村承包土地信息化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和技术规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形成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将来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要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确权以后,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少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步上快车道。要引导农民通过集中流转、互换并地、统一平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发展规模经营。三要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市累计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2.257亿元,为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渠道少的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要继续加大工作探索创新力度,用好用活国家政策,更好地发挥承包土地资源的资本功能,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大发展、快发展。

三、周密组织、分解责任,为土地确权工作快速推进提供全面保障。(一)实施党委政府高位推进。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务必须将土地确权工作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县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要调集精兵强将加强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合力支持配合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二)逐级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关于土地确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县乡两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责任、县级党委政府是土地确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市、区)、乡(镇)政府也要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各级要按照责任书内容,逐级分解任务和责任,将其细化到具体工作环节和工作人员,确保万无一失。对到规定期限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给予问责处理。(三)切实加强工作督促检查。一是市委督察室和市政府督察室要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重要督察事项,对进度和质量存在问题的县(市、县)要通报批评。二是市确权办要抓好省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决策落实,以月为单位统计各地工作进展,并进行公开通报。三是组织一次由市土地确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督察。四是要加强经验交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鲜经验和亮点要及时编写工作简报,供大家借鉴学习、推动工作开展;对典型问题要及时曝光,举一反三、防止蔓延。(四)全面提供工作经费保障。中央和省级分别按国土二调面积给予各地每亩10元的资金补助下拨,市级每亩5元补助经费基本到位。县级每亩5元的补助还未明确地方,要站在讲政治和深化改革全局的高度,尽快予以明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既要严防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又要防止资金闲置沉淀。(五)营造工作推进良好环境。必须要得到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用多种宣传手段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土地确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传达给群众,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六)坚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有权属争议的承包地,必须先依法解决,在争议没有解决前,暂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要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属地化解的原则,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