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措施”强化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2017-12-25 08:13:50 来源:
近年来,曲靖市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调研,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调研工作,举行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中长期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划,形成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工作机制。2011年出台《曲靖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2010-2020年)》及任务分工方案,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内容。2015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全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形成数据详实、客观严谨、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深入落实党的民族人才工作政策。近年来,曲靖市制定出台《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靖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等,把民族干部培养列入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八大示范之一,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年轻干部、妇女干部的配备上,明确要求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做到“六个优先”,并在结构比例和总体人数上有硬性要求,切实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在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采取单设岗位、放宽条件等方式定向招录七种世居少数民族,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工作人员。通过努力,截至2016年底,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978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8.54 %,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所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参训工作。每年把民族干部培训纳入市干教委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力度,每年有计划选派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做好少数民族干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选派参训工作。连续5年在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曲靖市民族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少数民族干部,民宗系统干部2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2016年、2017年在市委党校分别举办全市民族村书记(主任)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共309人参加培训学习;两年来选派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参加省组织的培训达6人次。通过大力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的质量。
四是突破薄弱环节,在市民族中学开设初中民族班。认真落实民族教育政策,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大力支持市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目前全市有民族完全中学2所、民族初级中学8所、民族小学188所,少数民族在校生12.62万人,覆盖市、县、乡、村以基础教育为主的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小学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71%;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2014年以来采取特殊措施,投入资金336万元在市民族中学累计开办7个少数民族初中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367人,2017年首届民族班毕业,全班56人考取普高52人,考入曲一中12人,普高上线率92.9%,曲一中升学率21.4%,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突破薄弱环节,补齐人才短板,为少数民族人才成长搭建平台。
五是采取重点倾斜,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政策。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政策,明确规定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至10分不等的照顾,重点倾斜农村贫困民族地区的七种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010年以来,市民宗委共为1000余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招考加分证明6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