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17-12-22 15:15:32 来源: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两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曲靖创新中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双安双创”活动有序开展。近日,曲靖市农业局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双安双创”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好地方党政属地管理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产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职能,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监管效能。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从生产和监管两端发力,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行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对各个环节和关口监管、控制,实现全程有效监管。紧扣“双安双创”工作目标,实行农产品“一对一”监管,向从业者发出倡议书、印发告知书、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依法加大对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多种形式的排查、检查,查处各类风险隐患。春节期间既是动物及其产品消费流通的旺季,也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易发期,要加强产地检疫,规范检疫程序,落实产地检疫报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每一批次动物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查验资料、畜禽标识并进行临床检查,经过检疫合格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治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境。要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监管覆盖,发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的示范作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做到质量安全可追溯,推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不出场、不出户,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三是加强检验监测,确保消费安全。市、县质检站(中心)和乡镇(街道)监管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样监测计划,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监测力度。要扩大蔬菜基地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和数量。要加强屠宰检疫“放心肉”工程实施,在定点屠宰场严格产地检疫报检,对场区出栏的生猪进行产地检疫,对外地进场生猪验证查物,没有产地检疫证的按要求进行补检,对屠宰生猪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操作,做到屠宰生猪检疫率、上市肉品有证率、不合格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驻场检疫员做好检疫监督,对屠宰场凭证、凭耳标收购、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场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按无害化要求进行处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坚持“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原则,将规模化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进一步落实检打联动和群防群控,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舍,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经营和消费者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防控。按照《曲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遇有突发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妥善应对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对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