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本月初全面进入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采取多项措施严格防范森林火灾。
马龙作为首批中国“绿色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和“全省造林绿化模范县”,享有“绿色天然氧吧”的美誉。一直以来,良好的生态都是马龙最响亮的名片,也是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后发优势。为此,该县把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和“森林马龙”建设,加大荒山造林、道路绿化、水系绿化、还林地造林、义务植树、村庄(机关)绿化力度,让森林上路、通道成林、景观成廊。
森林防火期内,马龙区全面禁止在林区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及其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格管控农事生产性用火,确需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进行农事生产性用火的,必须报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要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组织开展依法治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责任意识;要认真进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工作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预防和应急保障措施。各类森林防火管理人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及时上岗履职,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重点森林防火区域要增加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对无行为能力人要强化监管,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违规使用火种。各森林防火检查站(点)要依法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实名登记。全县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实施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普及防火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安全意识。县森林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森林警察中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启动问责。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