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要全面坚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严格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5项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和责任明确。
截至目前,两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全面完成了调研,征求县(市、区)政府、城乡规划管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了网络征求意见工作,下步将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工作,通过法律顾问审查,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市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今后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面按照有关程序要求,推进各环节的工作,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