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 论证专家的函
2017-10-23 15:58:26 来源: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23号) 的规定,为吸纳各行业、各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进入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参与曲靖的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提高曲靖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专家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学术造诣高,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
专业人员、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10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项;
(三)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所属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特点;
(四)诚信守纪、公道正派,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五)热心咨询论证事业,责任心强,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咨询论证工作;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此项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严重的行政违法违纪行为。
二、选聘专家程序
专家选聘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遴选。
(一)接受报名:申请或推荐入库专家将申报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个人申请的,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单位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加具意见并应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专家推荐要结合本人和本行业的职业属性,将拟推荐的专家按行政管理类、城乡建设类、经济管理类、科教文卫类、法律事务类、农村农业类、政策调研类等进行归类。
(二)资格初审:市政府法制办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领域的影响、个人职业操守及诚信,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初步审定的拟聘专家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制办将拟聘专家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五)聘任: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政府批准聘任的专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
(六)公告:市政府法制办应将市政府聘任的专家名单录入《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申报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即: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
(二)个人工作简历;
(三)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或相应的资格认证资料;
(四)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
(五)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
四、时间要求
请各申请人或推荐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的《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人选推荐表》报送曲靖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联系人:王尉 联系电话(传真):0874-3124188,
邮箱:982374790@qq.com
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和修改,请各申请人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及推荐单位承担。
附件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推荐表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1023/20171023040142394.docx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1023/20171023040154160.docx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