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法治环保建设的顺利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权,及时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集体审议制度,以保证了所作出的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和合法。认真执行《曲靖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并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2名,本局凡遇重大决策事项,基本上都要进行法律咨询。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健全内部制度。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行政审批委员会。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将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结果等政务公开内容在市环境保护局网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三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对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提出的问题予以认真办理。
四是落实执法制度,提高处罚案卷质量。认真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与操作方法等规定,从而使执法人员认真办案、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五是规范信访工作。建立环保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强化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有效预防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激化。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上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认真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职责,及时报送行政复议答复书或行政诉讼答辨状。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是严格遵照有关执法证考核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换证、申领、年审等工作。积极组织未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现本局持证人员都已纳入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坚持集中教育和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单位的“七五”普法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