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机构,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事走”的原则划转人员编制,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承担新农合医疗职责的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经办机构及人员编制,整体划转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涉及新农合的基金、资产、设备、经费、债权债务、信息系统等整体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行政管理职能、整合经办机构、实行归口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仍存在机构规格不统一、职能职责不明确、人员身份不统一等问题。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将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职能职责、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高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