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教育部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围绕法治曲靖建设战略目标,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曲靖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牢固树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曲靖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实践活动,以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
1. 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及曲靖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曲靖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国家宪法日的教育仪式和内容,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及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 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都要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丰富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如模拟少年法庭)、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注重多学科协同渗透,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3.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以宣传贯彻实施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曲靖市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开展法治学校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进展紧密关联,作为示范学校的创建内容和评价指标。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以章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学校或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培训规划,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完善党委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教育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
(二)着力提高校(园)长依法治校能力
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加强中小学校长(园长)的法治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园)至少有1名校(园)级领导接受1次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教育局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全面开展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深入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依托教师培训机构建立法治培训基地,开展市、县(市、区)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县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统筹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主渠道,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结合学生认知特点,积极开展法治板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配合司法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实践基地为主要依托,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成为实施多样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区域内的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争取市建成1个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实践基地学习掌握法治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
(六)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
鼓励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持续组织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组织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积极与相关单位或组织联系沟通,共同搭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作机制。
(七)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开展系统法治教育创建活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制定法治学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法治学校建设基础上遴选依法治校示范校,到2020年,25%以上的学校达到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力争10%左右的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
(八)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通过章程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学校章程制定、审核、修订、备案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依据《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全面加快学校(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九)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县(市、区)教育局要独立配备或聘请法律顾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视学校实际和需要以适当方式配备或聘请法律顾问。到2020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均1至2名专职法律专业工作人员。
(十)加强机关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法治理念,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坚持法治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曲靖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局机关及全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与综治、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的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法治机构建设
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同编制部门沟通,通过设立专门法治机构、机构重组等方式,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各级各类学校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章程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每年预算一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2017年将预算增加到30万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表彰等。
(四)加强考核评估
探索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曲靖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