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公管处到曲靖调研公证体制改革工作
2017-05-15 09:13:01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017年5月8日至10日,云南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工作处王利华处长、张俊副处长一行在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明武(市局调研时)和政治部主任唐宇(到陆良县、罗平县调研时)的陪同下,采取“听、看、查、访、谈”的方式,对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并在曲靖市司法局、陆良县司法局和罗平县司法局召开了座谈会,在详细听取了曲靖市司法局、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麒麟区公证处、沾益区公证处、马龙区公处和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工作汇报后,王利华处长对我市的公证体制改革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公证体制改革后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公证机构要按照中编办、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发的[2017]14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中央深化公证机构改革的相关精神,准确把握公证机构改革的精神实质,在本次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做到“三个有利于”和“两个尊重”,即有利于公证机构更好地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尊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愿、尊重公证员的意愿;三是要实现省级层面出台全省公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后的公证机构达到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纳税、创新发展等目标;四是要加强管理,注重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公证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执业公证员队伍稳定,建立激励机制广泛吸纳具备法律资格的人员充实公证机构。(市局公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