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麒麟区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开展起重机械打非治违行动

2017-05-12 17:31:24   来源: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部分起重机械销售安装单位(人员)无固定经营场所“打游击”,随意伪造厂家出厂资料,交付未经监督检验设备,甚至与使用单位合谋对设备进行非法改装,一些使用单位也存在超期未检起重机械的行为。为此,麒麟区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着力开展起重机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起重机械销售、安装、使用等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已对13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查处,且在近期又查处了一起起重机械典型案例。
 
伪造的特种设备吨位标识
 
对问题起重机械进行查封
  今年5月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防火门生产企业使用的一台起重机械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任何设备资料,起重机横梁上标注额定起重量为2.8吨,按照新版《特种设备目录》规定,额定起重量3吨以下的起重机械不纳入监管。但执法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现场查证,该企业的起重机应该是安装于2015年10月,是一台5吨的起重机,安装后没有进行监督检验,也没办理使用登记。企业负责人辩称,以前是安装过一台5吨的起重机,但是不好用,早已拆了卖掉,这台起重机械找一个熟人购买的旧设备,额定起重量是2.8吨,不在特种设备监管目录内。执法人员怀疑该企业为规避监管及检验,私自改小了设备参数,随即展开调查。调查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和安装人员闪烁其词,并“找出”了一份额定起重量为2.8吨的起重机械出厂资料,但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很快看出,这份资料并不是这台起重机的,有很多地方都对不上。眼看瞒不下去了,该企业负责人及安装人员承认,这台起重机械就是2015年10月安装那台5吨的设备,在安装结束后一直未进行过监督检验,并且为规避监管,该企业与安装单位一起将设备横梁上的额定起重量标识改为了2.8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的安装过程,安装单位应当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交付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该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8日对上述起重机械进行了查封,并对该企业及设备销售安装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秦杰 晏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