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平县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管理缺失、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要求,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促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召开了全县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作会,提高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排污行为,积极推动污染防治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控转变。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县环保局将在政务公开网站建立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信息专栏,除保密信息外,全面公开执法查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信息。
二是制定并下发了《罗平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玉马水泥厂等11家企业于2017年内完成污染物排放评估工作;其余行业于2018年前完成评估;2020年前,全县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排查、评估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等情况,对我县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梳理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对超标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时限。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是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监管。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对企业“时时监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