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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印发《2017年曲靖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17-05-10 15:04:25   来源:   
     近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2017年曲靖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将紧紧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宣贯执行“两高”司法解释,加大“四个配套办法”实施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即:全面启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督查、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
    三是确保环境保护督查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配合做好迎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四是夯实环境监察工作基础。通过推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环境执法程序和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五是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通过加强能力保障、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检查考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执法业务精、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环境监察队伍,为全面完成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的各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