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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受理举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用人员的通告

2017-05-08 08:42:54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经曲靖市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5月2日起,受理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用工作人员的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对象:

  一、全市机关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之间、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因各种原因使用编制、工资关系不在本单位、使用期限超过3个月的各类人员。

  二、违规借用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聘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违规借用不满协议服务期的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干部、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四、违规借用未满试用期的新任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

  五、其他违规借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法律和政策规定,有计划地组织选派优秀干部到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不属于违规借用情形。

  举报受理机构:曲靖市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举报受理方式:电话举报:0874-8967946

  电子邮件举报:  2237403474@qq.com

  特此通告。

 

 

         曲靖市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