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及其制品因无法保证质量,对建筑工程安全威胁巨大,同时严重妨碍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这一重要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全面布置,迅速行动,多措施开展严厉打击“地条钢”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已登记企业使用“炼钢、炼铁、轧钢、钢铁生产、钢铁冶炼”等字样的,认真检查企业档案,对照有关化解过剩产能产业政策要求,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政策予以登记注册的情况;对流通领域的钢材销售、使用等情况开展全链条排查,不漏任何一个环节。加强对区域内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的核查和监管,认真排查、全面掌握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底数清单;要求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作出承诺,按照规定组织生产,决不违法生产“地条钢”,否则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流通环节钢材市场销售“地条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追根溯源,源头在本地区的要一查到底;源头涉及跨区域的案件,把信息及时通报涉案地,并上报上级机关统筹协调,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流通领域钢材质量抽检工作,运用好钢材市场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钢材,一律责令停止销售,予以扣留、没收,对认定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入流通环节的商品进行追踪并依法予以处置。重视消费投诉举报和诉转案工作,凡涉钢举报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三是开展钢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热轧钢筋、含炼钢项目的轴承钢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能和产品质量状况;对企业铸坯来源加以查证,依法严厉查处用“地条钢坯”作为原料的违法生产行为,不给“地条钢坯”生产企业提供生存的空间和土壤。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违规产能、不具备必要生产条件且整改复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执行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的规定。对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中被依法判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吊销或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企业,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
四是认真履职,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格监督“地条钢”企业,按照“四个彻底”拆除的要求,坚决取缔“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防止异地转移。
五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落实监管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辖区、每一项要求都有人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是高标准,严要求。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是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对工作责任心差,排查不认真,工作不落实,以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5月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执法车辆27台次,检查辖区登记注册情况97户,专业市场7户;检查钢材经营户72户,查处无照经营户6户,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4户。(麒麟区市场监管局 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