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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7-05-02 15:21:31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4月18日曲靖市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63号)。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为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关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二是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载体,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信息。三是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具体内容,列举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应当公开的18项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即合法、及时、便民原则,保密审核原则,动态管理三项原则。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