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地税局稳步推进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工作
2017-03-20 09:04:17 来源:
根据云南省政府决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自2017年1月份开始执行,并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通过曲靖市各级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征缴工作于2月份正式启动,2月份全市共征缴水利建设基金814万元,征缴工作已走上正轨。
为加快我省水利建设,优化水配置,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相关文件规定,并经财政部批准,云南省政府于2016年12月29日出台了关于随用电量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并明确从2017年1月份执行,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都应按照2分/千瓦.时的标准交纳水利建设基金。由于征收范围涉及面广,加之2017年春节临近,准备时间仓促,为尽快启动征缴工作,曲靖市地税局及时采取措施,切实稳步推进。一是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市局分管领导带领规费科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商谈代收水利建设基金事宜,了解代收企业在全市的分布情况、财务核算规定、征收软件等准备情况,以及地税部门对代收工作的要求等。通过2次与代收企业的沟通交流,摸清了全市代收企业的分布、核算、收入分类,以及代收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有的放矢开展代收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对全市代收企业进行了较好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宣传。二是加强沟通指导,确保征缴工作稳步推进。由于到目前为止,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政策解释还没出台,但征收工作已先行,为确保征缴工作忙而不乱,紧张有序正确开展,市局除及时深入代收企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统一明确征缴范围交叉应如何管理,征收票据应如何供应、使用征收系统问题如何解决外,全面收集、整理了相关政策下发各县(市区)局;通过全市规费工作微信群,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快速安排布置工作,及时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工作经验,分享本单位好的工作做法。三是出主意想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在先,相关政策及有关问题明显滞后,加之由地税委托企业代收,为确保顺利、准确做好征收工作,市地税局在调查调研的基础上,收集、整理了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我们对存在问题的处理办法和意见建议,形成电子报告报省局,请求省局统一明确,以便更好地开展征缴工作。会泽县地税局还与代收企业共同研究解决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代收企业开发小软件,帮助企业解决了1个缴费人有多个下属部门,软件系统能够按用户要求分别供电,汇总交纳电费,但系统不能汇总统计代收水利建设基金、不能汇总开具票据汇总代收水利基金的问题,从而大大减轻了逐户开具征收票据工作量大的问题,而深受代收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