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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强化举措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7-01-24 10:16:22   来源:   
近年来,罗平县坚持把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摆在民生建设首位,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坚持标准,强化内涵,突出特色,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强化县级政策保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13个乡镇(街道)、20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构。坚持实行县四班子领导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定期到教育部门现场办公等制度。印发《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县财政每年划拨3000万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化解债务。建立政府教育质量奖励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奖励在教学一线成绩突出的教师。
强化监督问责。印发《罗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监督和问责机制实施办法》,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和各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质量检查、监督与问责、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工作不力、互相推诿的单位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形成党委抓教育,政府办教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工程,城区3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分别与农村3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共计38对教师建立学校与学校、教师与教师强牵弱、一对一配对,帮助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素质提升,切实提高被帮扶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特殊群体就学机会均等,健全完善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辍”机制,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在义务教育中的法定责任,保障特殊群体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从2016年开始,每年县级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小学200元、初中500元,高中和职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分别补助2500元和2000元,大学按照类别补助3000元至5000元,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健全完善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辍”机制,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在义务教育中的法定责任,保障特殊群体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县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政策覆盖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覆盖率达100%,全县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97%、101.60%。
倾斜性投入义务教育发展。2013年,县政府融资租赁6000万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覆盖全县6所直属学校、20所初级中学、13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村完小以上学校共201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充实计算机2365台,添置多媒体电子白板1410套,建设罗平县教育城域网及教学教研视频互动系统599套,覆盖全县村完小及以上学校。2016年,县政府从易地扶贫搬迁农发行8亿专项扶贫贷款中下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资金11749.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运动场、围墙、大门、挡土墙,硬化校园道路,绿化校园,加快校园文化建设购置计算机、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课桌椅、学生用床、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全面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义务教育特色发展。开展现代教育学校建设调研,确立“政府主导、城乡统筹、优化配置、精细管理、讲求效益、分步实现、逐步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办学条件标准化、常规管理绩效化、德育工作实效化、质量管理全面化、教学手段信息化、“三名”工程过程化、校园环境人文化、安全管理精细化“八化”建设为抓手的现代教育学校实施模式。评估验收“八化”建设学校51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小学46所;正在实施“八化”建设学校151所,其中初级中学15所,小学136所。。“八化”建设的实施,推进了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受到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八化”建设经验在全国交流。
目前,全县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十项基本标准达标计算的学校共202所,根据对十项基本办学标准的自检自查,202所学校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根据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八项指标,经测算,全县小学差异系数为0.39,初中差异系数为0.15,差异系数均小于评估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