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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推行库区移民扶持资金转为资产股权改革

2016-12-01 14:38:07   来源:曲靖日报   

为促进库区移民、贫困农户致富增收,稳定群众增收渠道,马龙区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农户得权益”的思路,以资产股权为纽带,探索移民资金形成资产转化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对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内涉及移民扶持资金投入的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采取资产收益不改变资金用途,开展了折股量化改革试点工作。

  该县根据移民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类型,按照不同组织形式,对移民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差异,因地制宜确定股权量化内容。移民扶持资金投入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资产,按投入移民扶持资金100%进行量化。移民扶持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实物发放等形式,将资金物化后再折价参股形成股权。按投入扶持资金的额度计价,股权量化后分配到移民资金投入产业主体所在地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坚持精准核算,固定股权。移民资金收益经营主体按照投入资金总额不低于银行同期一年定期基准利率上浮3个点核算股权收益。核定项目总股权60%分配给项目所在地库区移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剩余的股权纳入本地基础设施发展基金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预留头2年的股权收益,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移民、财政、经营主体三方共同确认的形式将资产固定下来,经共同确认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转股或出售。移民个人股权收益期限从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合格日算起,具体期限由县移民局与资金扶持收益经营主体协商后以合同形式约定。

  为保障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的精准,保障移民股权收益分配的公平公正。经营主体每年至少向县移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投资经营状况,如有涉及重大投资项目调整的需随时报告。全部股权收益由产业经营主体按年度计缴进入财政专户,由县移民办核准人员信息后按分配方案进行收益兑现。股权协议期满后,进行重新核算,优先经营主体以现金形式回购股权,如经营主体没有回购意愿或能力的,资产收归受益的产业经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代管,成为移民专项投资形成的政府资产,权属归县人民政府所有。资产依法处置收益纳入库区移民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