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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政府召开十六届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

2016-11-28 11:14:07   来源:   
  11月24号,中共陆良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光彦主持召开陆良县政府十六届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会上,张光彦首先传达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和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会议精神。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其中下沉陆良4天,对全县环保工作提出了督察意见建议。

  张光彦要求,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抓好环保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反思,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抓好环保工作。要强化领导保障,依法坚决整治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保问题,明确时间表、责任人、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速,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同时要全面排查环保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做到百分百查处办理。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真正体现“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打非治危行动,积极实施“森林陆良”创建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骆德刚就环保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家礼、段有康、郭华明,县政协副主席高兴洪出席会议,并作了发言。

  陆良县环保局负责人就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存在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作了详细汇报。记者:雍启丁  罗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