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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64户企业享受稳岗补贴300万余元

2016-10-25 15:45:59   来源: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交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分别给予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额40%、45%、50%的稳岗补贴。

  经统计,2016年陆良县共有64户企业8377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01万余元,其中2户企业享受50%的稳岗补贴,14户企业享受40%的稳岗补贴,48户企业享受45%的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