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提高至每人每年150元
本报讯 笔者麒麟区医保中心获悉,2017年麒麟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底,逾期将不办理。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元。
据介绍,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班级、学校交纳费用,其他居民可以到所属社区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应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近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2017年麒麟区将继续实行定额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参保标准:城市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按照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麒麟区医保中心为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求个人缴费一律以收据结算,收据上要注明所有参保人员姓名,做到“票款同步”,并及时在各社区、行政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康志勇、念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