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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养老金调整惠及1.6万余人

2016-10-14 16:38:51   来源:   

本月起退休人员可到银行查询 

本报讯(记者李祥甫)近日,记者从麒麟区社保中心获悉,麒麟区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整执行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已随本月养老金发放到位,惠及麒麟区退(职)休人员1.6万余人。从本月起,满足条件的麒麟区退休人员即可在银行账户上查询到养老金调整情况。

  据了解,根据省、市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要求,麒麟区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已随本月养老金发放到位。本次是连续第12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麒麟区退(职)休人员1.6万余人。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麒麟区纳入本次调资的退休人员有16364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894人,企业退休人员13470人,人均月增资170余元。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30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按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2.5%计算增加。第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据介绍,适当倾斜是指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高龄人员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三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区: 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10月起,满足条件的麒麟区退休人员即可在银行账户上查询到养老金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