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9时07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翠峰路加油站旁绿化带看见一个小孩的脚,不清楚是不是活着。接报后,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置。
经查,2016年10月10日21时30分左右,富源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将一患儿胡某(女,2013年11月13日出生)转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救治,胡某的奶奶、姑姑陪同前往。入院后,胡某病情加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及时通知家属。随后,家属联系外来暂住人员朱某(男,68岁,文盲),付给朱某560元代为处理尸体。后朱某将尸体草草放置在翠峰路加油站旁绿化带处离去。
目前,朱某因涉嫌侮辱尸体罪已被麒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