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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2016-09-26 14:44:05   来源:   
  珠江网讯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麒麟区法院于2016年9月1日到麒麟区西城街道湛大屯居民小组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

  原告刘某于2016年7月27日向麒麟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继子杨某、杨某某支付其赡养费。原告刘某与前夫离婚后,经人介绍与被告父亲相识并于2008年组合再婚生活,当时被告杨某22岁已在外打工,被告杨某某13岁仍在上学,后于2008年底辍学出外打工。2014底被告父亲因病逝世。至今杨某与其弟杨某某均已各自成婚并均已育有一子。原告经医院诊断患有未分化精神分裂症,于2016年6月30日病情好转出院。法院考虑到此案在原被告所住街区进行公开审判,更利于充分发挥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的教育作用,进一步拉近民众与司法的距离,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庭审结束后,此案件因原被告之间分歧过大,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麒麟区法院始终坚持定期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将法庭搬到乡镇、村落、社区、企业、学校,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看似鸡毛蒜皮,实则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注重对民意、民俗、民风的分析和运用,将公序良俗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亲属、邻里、家族作用,做好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并在庭审结束后积极为旁听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当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