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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多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016-09-09 09:51:21   来源:   
  陆良县严格按照定期清理,分类处理,全面推进,狠抓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统一口径、明确范围,全力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得到盘活,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由预算统一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闲置和沉淀。对预算已确定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定期对结转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凡结转超过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要求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结余资金按使用时间收缴同级财政;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项目执行完毕的净结余资金,部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项目,应交回财政。

  加强国库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清理财政专户,积极清理财政暂存款,按照资金性质分类研究处理办法,应作为预算收入缴库的及时缴库,应调入平衡预算的及时调入预算。

  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收入缴库管理,财政部门及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对预算安排的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支付业务,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黄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