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马龙”建设中,马龙区本着既要栽好、更要管好的理念,通过健全管护机制、筑牢管护体系,使“森林马龙”建设迈入了从“种好树”到“管好树”的新路。目前,已完成造林8.4万亩,查处森林案件297起,治安拘留82人,刑事拘留4人,罚款30.2万元。
该县创新机制,整合执法力量,组建县森林警察大队及各乡(镇、街道)森林警察中队,协同主抓辖区内林政案件的查办工作;壮大林业综合执法队伍,新增协警45人,把护林员月补助由30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压实森林管护责任。将“森林马龙”建设以人大决议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县政府施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出台《马龙区县城绿地系统规划》、《马龙区县城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规划》、《马龙区县城绿地管理办法》、《马龙生态县建设规划》、《“森林马龙”建设树种选择建议》等,为“森林马龙”建设持续推进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把“禁柴烤烟”、“砍一罚十”等奖罚措施写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实现“要我管”到“我要管”的思想转变。
该县紧紧围绕“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绿荫化、水域林湿化、农田林网化、村庄林果化、国土生态化”的城乡生态建设目标,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由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马龙”建设。同时,将查处森林刑事案件、林政案件收缴的罚没款,按80%的比例返还给县森林公安局,专项用于“森林马龙”建设管护工作。通过申报项目,有效整合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补贴等各类项目资金,夯实“森林马龙”建设资金保障体系。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捐资、捐树、包管认养等活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马龙”建设。
该县坚持疏堵结合,基本构建起了森林立体管护体系。目前,已建立“悔过林”、“反思林”、“思过林”26块1166亩,责令偷砍盗伐树木者补种2.3万株,清理排查临时使用林地64户,查处破坏林地案件32件,责令关闭采石场2户,停产停业整顿3户。严格伐木审批程序,对于生产建设林地必须砍伐的林木采伐依法严格审批。目前,已审核上报征用林地5件97.5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020.1万元;审批采石、采砂、采矿、取土等临时占用林地12件22.8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58.2万元;审批林木采伐255件3996立方米。坚持清退与严控相结合,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加大农村占用林地、私自开荒等行为的清退力度;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私自开荒等案件。目前,全县已累计完成清耕还林9004亩,张贴发放《关于禁止采伐林木烘烤烟叶通告》2万份。抓实防火防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书1188份,落实防火经费195万元,开展防火扑救队伍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40余场次;对林业病虫害实施分类防治,形成了人工防治、生物防治、放生防治、细菌防治相结合的虫害防治防控体系。
今年以来,全县实施林业防治虫害7万亩,防治率为99.7%,无公害防治率达100%。随时做好灾害预警工作,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开展督促检查36次,新制宣传标语1000条,播放警示标语3000余次,新建森林防火可视化预警监测监控设备4套,全县森林防火可视化预警监测监控覆盖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