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马龙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2016-09-06 16:16:21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将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3709户,涉及通泉街道、月望乡、鸡头村街道等乡(镇、街道),共争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36亿元,争取农发行融资贷款5亿元、专项基金1.28亿元。

  该县从2014年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资源整合”的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居民自建、联建或统建的方式建设,注重综合配套,实行综合整治与改扩建相结合,避免简单的大拆大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通过棚户区改造,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城郊环境,进一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为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该县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全县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分项目组建工作组,把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三单”工作制度,建立协调调度会、督办问责等工作制度,推行“周例会、月调度、季总结”工作机制,实行分类指导,精准调度。

  该县加强建设监管,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质量监管,健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工程进展和安全情况,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在土地、资金保障、拆迁安置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在资金保障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企业投入、群众自筹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旧城区改造、安置区项目捆绑建设,积极吸引金融资金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在土地保障方面,建立“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机制,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