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45号公告要求和省、市关于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要求,麒麟区全力开展百草枯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整治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组织相关站所深入各农业生产主体全面宣传农业农村部1745号公开,利用乡镇赶集日,向农民讲解“百草枯”的毒性及危害,营造了“百草枯”专项整治氛围,要求各农药店务必在6月30日前对库存的百草枯水剂清退完毕,7月1日起禁止销售,共宣传16场次,印发资料1100份。
二是签订承诺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等相关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保证生产出生态环保的优质农产品,在出售前进行质量检测,做到问题产品决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共签订承诺书171 份。
三是科学使用用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麒麟区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加大替代品种草甘膦、敌草快等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力度,深入田间地头,搞好培训,指导农户对症下药、因地制宜用好农药,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麒麟区于2016年7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百草枯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全面检查,是否还有百草枯除草剂“暗售”或仍有“库藏”现象,对仍违规销售和使用的按照有关法律坚决查处。农药经营单位196个签订了经营承诺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36种高毒高残留农药。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门市176个(次),查处百草枯32件,立案查处1起。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法治意识,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