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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落实治污措施保护企业环境

2016-08-01 10:21:24   来源:宣威政府办—缪建   
        宣威市扎实采取措施,扎实查处整改工业企业环境突出问题。

       该市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工业企业环保工作现状。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一个企业一个责任人”的原则,深入企业全面摸清工业企业的环保工作现状,摸底调查结果及时汇总整理,形成调查报告。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认真核查本地本行业工业企业实际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是否与原环评相符,若有新改扩建项目后与原环评不相符,必须立即对违法新改扩建项目停产,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办理环评、“三同时”手续,取得试生产后方可生产。

        督促企业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的不符合环保要求,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为和现象,督促企业及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法限期整治、责令整改。搞好厂容厂貌,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督查企业搞好厂容厂貌,配合做好各级环境保护督查组的督查工作。污染物在产污环节有效收集,无严重跑、冒、滴、漏现象;所有生产车间卫生整洁,无积尘和污染物堆存;生产车间外、管网阀门等处无废液滩集现象、无恶臭,厂区及附近外环境不得出现有特征污染物;生产车间地面要做到防渗、防漏、防腐蚀,其它区域要做到硬化、绿化,管网要有明确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