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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被列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

2016-06-07 10:27:57   来源:   


2016年4月11日上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



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日前,记者从曲靖市食安办获悉,曲靖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也是云南省首批被纳入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2个城市之一。

  据悉,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是国务院食安委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是评价地方食品安全状况、检验地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稳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带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5月,国务院食安办出台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太原市等37个城市开展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其中,云南省仅有昆明、曲靖2家入选。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打牢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基础,曲靖市自2014年启动实施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今年初市政府和市食安办分别上报了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请示,市委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建议进行部署,明确要以建成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市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6年4月11日上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云南省政府食安办对曲靖开展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2016年4月份将曲靖市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请示上报国务院食安办,国务院食安办于5月4日批准将曲靖市纳入云南省首批创新中国成立家食品安全城市的2个城市之一。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将围绕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监督执法坚决有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有序高效、实现社会共建共治五个方面开展。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四个最严”、治理“餐桌污染”的具体行动。通过创建,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净化食品市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通过创建,加大投入力度、整合部门资源,加快改善监管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和检测队伍等“硬件”条件。通过创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追溯体系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互律、社会群防群控、部门联合联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

  国务院食安办为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2015年选取河北、山东、湖北、陕西等4省内15个城市,探索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1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扩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将北京、天津、辽宁等11省(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15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2016年5月,又将太原、曲靖等37个城市列为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都有哪些标准?

  据了解,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基本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其次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应在省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最后是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应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