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陆良县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全部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缴,财政分户预算到各缴费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申报交纳。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比率和缴费方式对比上年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征缴方式由原来的财政代扣代缴方式转变为地税征缴方式;二是缴费比率和基数发生变化。针对上述几个变化,县财政、人社、地税三部门多次碰头并召开联席会议,就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和具体征缴方式根据县级财力做了分析、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三部门联合向政府部汇报后,缴费基数、费率得到政府同意并严格执行。通过财政、人社、地税三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3月底,全县应参保的155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已交纳一季度各项保险基金的达132家,参保率达85%,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264万元,其中职工保险基金19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6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2万元,解决了单位缴费难、税务征缴难、基金支付难等问题,确保了基金收支的正常运行,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赵桂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