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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显成效

2016-05-10 16:54:03   来源:会泽   
  近年来,会泽县把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摆在政府工作突出位置,把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辅助,应急救济、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机制,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救助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城镇低保严格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动态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保障人数从2010年末的9124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10763人,增长18%;先后5次提高补助标准,人均补助水平从2010年末的人均月136.6元提高到2015年末的279.9元,增长104.9%,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补助金1.245亿元。农村低保推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工作机制,落实家庭收入核算、分类施保、安标施保、阳光清理、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措施,保障人数从2010年末的66000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112741人,增长70.8%。先后5次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从2010年末的人均月69.7元提高到2015年末的134.5元,增长64.8%,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补助金5.9亿元。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凸显。实现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促使传统医疗保障模式向“一站式”救助模式的转变。十二五”期间,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从2010年末的3000元提高到2015年末的15000元,增长400%。“累计“一站式”救助和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15812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327.9万元。累计为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2791.2万元。

  三是五保供养设施不断改善。先后投资4371.84万元,新建、改扩建11所敬老院,在院集中供养人数从2010年末的660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1098人,增长66.36%,在院集中供养率占全县五保总人数的20.9%。院内五保生活标准从2010年末的月人均140元提高到2015年末的月人均164元,增长17.1%。院外五保生活标准从2010年末的月人均80元提高到2015年末的月人均104元,增长30%。

  四是临时救助制度稳步实施。在多种救助制度并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帮助急难型困难人群解决实际困难。“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30.1万元,惠及各种困难群众4797人(次),有效缓解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火化遗体困难群众、火灾受灾户、贫困大学生等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

  五是救助水平日益提高。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全面完成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促使救助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救助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孤儿保障标准从2011年末的月人均380.8元提高到2015年的月人均821元,增加115.6%,累计救助孤儿5429人次,发放生活补助费3689.6万元;共救助外来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未成年儿童等流浪乞讨人员1642人(次),发放救助金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