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一二三四”工作法强化农村党风廉政试点纪实
现在不仅村组修路建房、土地承包经营等大的事情,就连单位集体的一个铺面出租、营养餐供应确定这些“小事”,都要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管得这么严,村委会的那些人腐败的机会减少了,我们老百姓更放心了”。问起现在的变化,大河镇黄泥沟村民张全伍告诉笔者。
针对农村基层监督薄弱导致“苍蝇式”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去年8月以来,富源县委、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在大河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
围绕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一个目标
大河镇党委把“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全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肃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活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举办培训、制作展板等方式,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全镇党员干部中积极营造“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风清气正”、“净化政治新生态,党员群众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大河镇党委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对镇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镇纪委、纪委书记制定责任清单,厘清权力界限,并上墙上板、对外公开。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四个亲自”,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不定期与分管联系的部门负责人和村(社)书记、主任开展廉政谈话,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每月28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村(社)书记和主任、镇直单位党政负责人、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日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到村组、单位及每个党员干部肩上。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分别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职述廉,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全镇股所级以上的98名领导干部全部重新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了廉政档案、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突出作风建设、“苍蝇式”腐败防治、民生监督三个重点
整饬不良风气,推动基层作风不断好转。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除陋习、树新风。一方面,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畅通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整治干部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严格实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狠刹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借父母祝寿、新居落成、孩子满月、子女升学就业等名义,大操大办酒席,搞请客送礼、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和违纪问题。对督查出来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进行立案查处。去年镇纪委共开展作风督查19次,通报批评5个村委会、点名道姓曝光2名干部、诫勉谈话2名村总支书记。另一方面,在农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好儿媳、好公婆、好家庭”评选、廉政文艺演出、廉政电影播放等活动,教育和倡导农村党员和群众节俭过节、宴席简办、健康娱乐、尊老爱幼,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低级庸俗、不仁不义,以务实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村风民风,以朴实文明的村风民风涵养党风政风。
加大纪律审查,严惩“雁过拔毛”贪腐行为。把纪律审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分子的“撒手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厉查处“雁过拔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除“三种人”外,还重点查处在征地拆迁、低保对象确定、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危房改造名额分配等民生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克扣挪用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此类问题,不论大小,均由县、镇纪委联合重点督办、限时办结。2015年,办结县纪委交办案件10件,镇纪委自办案件3件,涉及民生案件2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强化民生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制定出台《大河镇进一步加强民生监督实施意见》,把民生监督工作作为镇直各部门、村(居)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明确村监会主任每月900元的绩效工资,根据其民生监督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全面推行民生项目、资金备案制度,由镇直相关业务部门对每个民生项目、每笔民生资金的来源、去向、落实情况都登记造册,于每月25日前报镇纪委备案,镇纪委适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实行民生资金评议制度,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分别成立评议小组,对每个民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评议,村监会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八必访”,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问题线索整理登记成册,发现村组干部违纪违规违法线索,及时上报镇纪委办,重大事项随时报告。规范完善村级“五公开”,每季度将村里的各种惠农支农政策落实、财务收支、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成大河镇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将全镇大到各村(社)、镇直单位的资产、资源处置和民生项目工程建设,小到各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各单位铺面出租,除县级公开招投标之外的,全部纳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交易,竭力堵塞各种监管漏洞,铲除孳生“苍蝇式”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组织、制度、经费、人员四个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大河镇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述职述廉、考核测评等制度。修改完善《大河镇机关干部内部管理制度》、《大河镇实施公务卡强制目录管理办法》等;建立民生项目资金备案、评议制度,民生监督工作“八必访”、民生监督情况分析制度,扎紧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
强化经费保障。本着实用、节约、便利的原则,投入40余万元,建成大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齐配全镇纪委办公办案设施装备,镇纪委配有“五室”,即:办公室、监察室、谈话室、档案室、信访接待室。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六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印章、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镇纪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纪检专干全部享受纪检监察津贴,认真落实村监会干部工作报酬,并足额、按时发放。
强化人员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三转”部署要求,镇党委清理精简镇纪委书记分管和联系的工作,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按照会操作电脑、能独立办案、表达能力强的标准要求,对镇监察室主任和镇纪委秘书2个岗位干部进行了重新调整,使镇纪委监察室达到5人。清理纪检干部的兼职工作,明确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选好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职能职责。
“一二三四”工作法试点以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少数镇村干部“庸懒散慢拖”和大办酒宴、借机敛财的歪风得到坚决纠正,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在大河镇党员干部中逐步形成,勤俭节约、孝老爱亲、文明诚信的优良传统在农村正逐渐回归。通过加强民生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治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行为。与其他乡镇相比,反映镇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件数和查处的案件数,都明显减少。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富源将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一二三四”工作法,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刘云超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