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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召开全县2016年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

2016-03-04 10:08:54   来源:   
  2月26号,陆良县召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重点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骆德刚在会上指出,2015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偏大,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指标仍居高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突出,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因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

  骆德刚要求,各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管理氛围,从上而下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特别要在“四个注重”上下功夫。各级安监部门是具体负责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企业切实整改隐患问题,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各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各乡镇、街道和安监部门,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整改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和部门联席会议等有效工作机制,用好当地安委会和安委办这两块牌子,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电力、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事故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安监部门必须认真开展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靠上限进行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要强化服务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企业在行政审批、安全投入、技术力量、人才引进方面提供方便快速的优质服务,帮助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为企业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共谋全县安全发展大计。

  会上,县安监局负责人传达了近期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