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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2016-02-29 09:38:27   来源:富源县   

    在近日富源召开的两会上,县法院向两会做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富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四强化四提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审判执行,提高案件质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99件、审(执)结3387件,同比分别上升22.5%、15.3%,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人均办案83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48件、审结305件,判处刑罚510人,依法审理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件126件(其中故意伤害106件)、侵犯财产案件99件(其中两抢一盗80件)、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3件(其中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2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42件(其中涉毒28件)、贪污贿赂案件4件、其他案件1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085件、审结1899件,同比分别上升19.1%、12.5%,调解(撤诉)972件、调(撤)率为51.2%,依法妥善审理了合同纠纷案件755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421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88件(其中离婚纠纷400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38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15件)、物权纠纷案件164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41件、人身权纠纷案件126件、其他案件87件。依法审理了富江公路三标段工程建设承包方江西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兑现案款290万元,有效维护了300多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7件、审结16件,同比分别上升142.9%、128.6%,原告全部胜诉的有2件,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围绕权益保障,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执行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最大难题,富源法院以问题和责任倒逼执行理念的转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明白执行难题不解,将失去审判之目的、法院之根基、司法之公信,把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树立执行信心,变被动、消极、单一、虚拟执行为主动、积极、联动、有效执行,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48件、执结1166件,同比分别上升36.8%、29.1%,执结标的额1.31亿元、同比上升38.6%,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84人、司法拘留23人,采取查封冻结措施225件次,曝光“老赖”名单96人。

  突出案件质效,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该院严格坚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重新修订《审委会工作规则》,突出专业优势,分设刑事、民商事两个专业审委会,充分发挥审委会和合议庭的职能作用,严格规范各项审判运行机制,保障案件质效的提升。富源法院坚持审判管理“日跟踪提醒、周催办督办、月汇总通报、季评查研判、年考核评比”,把审限跟踪、质量评查、态势运行落实到具体的案件和承办法官,全年共跟踪提醒案件300余件、催办督办50余件、纠正瑕疵案件30余件。平时通过视察评议、庭审旁听、座谈走访、新闻发布、司法公开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以有效地监督,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