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富源召开的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上,县检察院向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做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富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各项检察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富源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6人,同比下降20.7%,提起公诉369人,同比下降31.2%。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55人,不起诉12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70%。办理了为达非法目的进京上访、到政府等寻衅滋事案件5件11人,办理了到医院、县政府围堵、闹访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2件12人。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份,督促健全制度,堵塞社会治安漏洞,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8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13件18人,该院查办的县城内7户家电经销商骗取家电下乡补贴系列贪污案,成为全市首例,受到市检察院的嘉奖。针对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6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6件,全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77人次。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该院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办案等作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促进公正司法。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曲靖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2名检察人员分别被评为“能手”、“标兵”,34名检察人员分别受到省、市、县级表彰。在曲靖市检察院组织的“荷韵曲检”活动中,我院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富源县组织的“法治之路.平安富源”宪法知识竞赛活动中,我院荣获优秀奖。在检察宣传工作方面,该院加强“两微一端”管理,被高检院表彰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5年12月,被曲靖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