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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强化村级监督体系建设

2016-02-18 15:28:55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进一步强化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财务公开栏等为重点的村级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村财乡管村用、村干部述职述廉、村务财务定期公开、村务质询听证等监督制度,努力延伸村级监督触角,确保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县坚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程序,在67个村(居)委会成立由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代表村民对村集体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每个村(居)委会明确一间纪检工作室,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中学习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确保村务监委会定位准确、职能明确、运行有序。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委员会议、参加或列席村级重要会议、审核票据等形式,履行财务监管、村务财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参与村内重要事项决策、村干部作风监督等工作职责。凡是村内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点工程建设、农村低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贫困救济评选等,村务监督委员会都必须参与讨论。

  该县狠抓村务财务公开,在每个村(居)委会醒目位置制作2至3块村务财务公开栏,精心编制村务财务公开目录,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每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认真贯彻落实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个村(居)委会均明确1至2名报账员,在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由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民小组实行报账制度。同时,该县在所有乡(镇、街道)推行“村务质询听证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村“三委”班子的监督。各村(居)委会每季度的村务质询听证会由村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县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和包村乡干部参加,村干部在会上通报本季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及财务收支情况,面对面回答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

  该县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村级财务现金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审计监督、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村集体现金定期盘点,日清月结,各类财务票据统一规范,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做到有事由、有经办人、有证明人、有审批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章、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审核意见,重大资金支出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严禁村集体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存,严禁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三委”工作的监督,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