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残谁之过?人民调解来帮助
2016-10-08 09:54:43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牛某于2014年6月份到昆明幸达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上班。当时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他也签了一个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一个声明。
2015年12月8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牛某在卸货过程中因货物倒塌被砸伤左腿。昆明幸达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把其送到昆明市中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总医院医治,经治疗后好转出院。经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并需后期治疗。事后,牛某一直在家休养。医疗费及在医院里的生活费由昆明幸达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7月的一天,其家人来陆良县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并要求调解此事。7月22日,马街镇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昆明幸达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说当时没有做工伤事故认定,且牛某本人自己放弃购
买社保,所以不能按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第一次调解无果。我们建议双方当事人都找律师好好咨询一下,如有需要我们还可以进行调解。2016年9月27日,双方当事人再一次要求进行调解。当天,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昆明幸达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牛某伤残补助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XX万元,从而解决了这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