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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2016-09-23 16:11:57   来源:   
 陆良县将推进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当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整合部门力量,细化完善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促进全县上下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陆良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逐级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推行责任包保制度,由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级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办包保乡镇的殡葬管理工作。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全县火葬区火化率要达到50%,骨灰或遗体入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要达到21%。通过定期组织考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强化带动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带头转变丧葬理念,自觉做到“六个带头”,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履行好本地、本系统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切实“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政策,督促干部职工主动做好亲属丧葬事宜。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陆良县殡葬管理工作问责办法》,建立党员干部办理丧事报告制度,在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为殡葬改革工作开了好头。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殡葬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主动牵头,组织、宣传、公安、财政、纪委监察、人社、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权责明晰、紧密配合、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殡葬工作新格局。加大公墓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内计划新建乡级农村公益性公墓4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9个。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设立殡葬监督信息员,县财政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原则,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运用会议宣传、媒体宣传、专栏宣传、活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殡葬改革宣传的重点放到村(社区),尤其特别关注老年群体,充分发挥老模范、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加大对老年群体的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