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于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8.7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万亩(生态林2.95255万亩、经济林0.0474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7万亩。
国家对罗平县第一轮补助退耕还林资金9145.1万亿元,其中通过粮食补助和现金补助兑现退耕农户资金7844.4万元,种苗费补助585万元,粮食调运费715.7万元惠及13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 8209户,户均增收11140元。国家下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资金1267.26万元,实施巩固退耕还林种植业8.32万亩,其中培植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4.2万亩;补植补造1.69万亩;建设沼气池972口、安装太阳能2100台。
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了国家林业局验收,面积保存率、合格率均为100%。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