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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5年接收退役士兵7582人

2016-06-08 16:37:35   来源:曲靖新闻网   
        曲靖市通过安置就业、自谋职业、培训扶持推荐就业等多渠道,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连续几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安置任务。

  严格政策,狠抓落实,多种途径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为依法安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狠抓岗位安置落实,对于安置后不能及时上岗,上岗后不能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不及时为退役士兵接续社保费等问题,采取电话协调、发函督办、上门沟通等方式,确保岗安置落实到位。积极引导和鼓励自谋职业。市县两级政府及民政部门适时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重点对象的安置、职业培训、提供服务、扶持就业创业上来。5年来,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7582人,其中:自主就业5388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2194人,安置比例达58%,上岗率达到100%;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15323万元;共培训退役士兵2210人,推荐就业1455人。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不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健康发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形成安置工作合力。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军分区、编办、人社、公安、财政等10个部门为成员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置工作,强化安置工作的政府职能。召开全市安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对象安置工作,各县(市、区)相应召开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根据各单位的编制和当年拟进人情况,科学制定安置方案。建立督办机制,年初安置计划制定下达、年中落实工作岗位进行跟踪督促,8月底督促重点对象全部上岗就业。严格考核机制。将退役士兵安置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及双拥先进单位考核的主要指标,对不能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完不成年度安置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对拒绝接收或影响安置任务完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视其情况问责。

  强化保障,严格程序,大力实施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程建设。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5年来,全市共筹措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15323万元。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办理自谋职业证书,帮助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全额免费资助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和学历培训,5年来共支付教育培训经费450万元。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工程,广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让退役士兵掌握安置政策。按照时限要求公布安置政策、安置名单、考试考核办法、考试考核分数、选岗顺序、选岗结果。各级安置部门精心组织,做好“双考”和选岗中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退役士兵档案,严格区分享受不同政策待遇的安置对象,严审各项考核要素,严格执行《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坚持“五公开、六统一”,在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