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2015-12-29 09:09:12 来源:
近年来,陆良县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狠抓责任落实,创新方法措施,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陆良县是云南省第一大坝子,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县,适宜发展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俗称“滇东粮仓”,是全国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14.07万亩。长期以来,陆良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把耕地保护工作当作一项事关全县长远发展的战略来抓。县政府出台了《陆良县耕地保护考核办法》,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党政班子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每年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以及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将职责和任务明确到人,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四级联动抓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该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于2012年12月开始启动,至2014年1月基本完成。本次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涉及全县10个乡镇及1个华侨农场、130个行政村和4个国有单位,共363个保护片块,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58934.44公顷,其中水田19679.18公顷、水浇地2592.82公顷、旱地36662.44公顷,比曲靖市下达陆良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49500公顷增加了9434.44公顷。共签订县乡责任书10份,乡村责任书129份,村组责任书1253份。制作20块标志牌,埋设标准界桩3431颗、简易界桩7410颗。目前,划定工作已通过市级实验。
该县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坚持将农业基础设施好、耕地质量好的区域,全部集中连片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在空间管制上全部划为限制建设区,坚决防止各类建设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侵占。同时,坚持建设项目预审和农用地转用规划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转用计划、没有补充耕地方案、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达不到规定投资强度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项目预审和规划审查,从源头上引导和调控用地行为。
该县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制度,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今年以来,组织完成了县级评审权限范围内的40个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与40户矿山企业签订了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交纳土地复垦预存费用1254.08万元,落实了第一期土地复垦费用,建立了矿山土地复垦约束机制。
该县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同时,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责任,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及今后建设占用耕地需求,对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大范围的细致排查,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重点,为保证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奠定基础。李小林 许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