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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扶贫开发与廉政建设双促进

2015-12-23 16:11:19   来源:富源县   
    为促进扶贫开发工作上水平、出实效,富源县以廉洁扶贫行动为抓手,强化措施落实,强力打造“阳光扶贫”,确保扶贫开发与廉政建设双促进。
  突出监管重点。该县把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重点扶贫项目作为年度督查重点项目,明确细化扶贫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投资标准及资金来源,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人民监督、舆论监督,把廉洁扶贫、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强化监管过程。严格监管项目规划上报、项目执行督查、项目验收核查等环节,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三项廉洁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速度与质量有保证,确保资金安全与绩效达标有保障,确保建设项目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
  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县、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加强项目实施的进程监督,肩并肩、手拉手,共同探索廉洁扶贫新路子,协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工作迈上新台阶。
  注重宣传教育。12个乡镇(街道)设有廉政文化书屋,在扶贫项目建设点设置廉政公告公示宣传栏、公告栏、公示牌等,各村结合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优先对实施扶贫项目村、扶贫龙头企业等有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确保扶贫项目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达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效果,真正把扶贫项目建成“阳光项目”、“惠民项目”、“民心项目”。(胡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