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设立“三名”教育工作者政府特殊津贴
2015-10-29 09:27:21 来源:富源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精神,广泛倡导依法治校、质量离校、管理强校和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着力打造一支师德素养高尚、专业水平优良、发展潜能强劲、引领作用明显的学校管理人才队伍和优秀教师队伍,全面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每年定期评选表彰名校(园)长10名、名班主任50名、名教师150名,设立“三名”教育工作者县政府特殊津贴,对逐级评选推荐并最终审核确定为“三名”教育工作者的人选,除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外,自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文认定之月起至下年同月的一年内,给予名校(园)长每月1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给予名班主任和名教师每人每月1200政府特殊津贴。(刘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