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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到陆良县开展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2015-07-22 11:13:05   来源:   
  7月10号,省文化厅专家组到陆良县开展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专家组在陆良副县长田兴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县文化馆的馆内卫生环境、档案卷宗管理、文化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重点考察了文化馆的多媒体播放室、排练厅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陆良县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占地面积二十多亩,其中水面10亩,馆舍建筑面积2847.64㎡,室外场地使用面积3625㎡。馆内多功能厅、展览厅、宣传栏、培训教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并常设有演出、展览、培训、电子阅览、辅导、体育活动等免费服务项目。2005年,陆良县文化馆被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文化馆”。2011年,被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为“国家二级文化馆”。

  听取情况汇报后,专家组对陆良县文化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专家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县要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为奋斗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充分尊重和尽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文化需求,使所有公民都能在“文化享有”上各得其利,在“文化提高”上各得其所,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在“文化产品”上各取所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文化部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田兴利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要求,全体文化馆工作人员要依据省文化厅评级组提出的意见,做好本次评级的后续补充工作,争取在本次评级工作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