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本着“两分栽,八分管”的思想,“管”字当头护航“森林马龙”建设。
该县自启动“森林马龙”建设一个多月以来,在取得明显植树造林成效的同时,更把森林资源的管护作为一项巩固植树成果、推进“森林马龙”建设长期见效的一重要工作来抓。工作中,从落实管护责任入手,明确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乡(镇、街道)林业站、村组干部和护林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将管护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每个区域、每个人,从而构建起了一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无缝责任链条。创新性地整合执法力量,在强化林业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各乡(镇、街道)森林警察中队,公开招聘森林辅警45名并已全部上岗,为“森林马龙”建设保驾护航。严格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违法砍树毁林案件,目前已查处涉林案件26起,治安拘留15人,刑事拘留1人,罚款金额9.28万元,勒令补种树苗2000余株。进一步强化县森林警察大队督查职能,除抓好案件查处外,要求其把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组的护林工作作为又一项职能履行好;县纪委监察部门积极着手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大对“森林马龙”建设的督促力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今后,凡是被县森林警察大队发现处理的林政违法案件,除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案当事人以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各乡(镇、街道)相关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持续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除依法从严查处外,按照“毁一补十”的原则,切实把补植补种落实到位,并确保补植数量和规格达标,补植成活率达100%,持续推动“砍树就是砍人,树木就是树人,毁林就是毁家”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制定各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管护森林资源。结合当前进入烤烟采烤期的实际,把打击“砍树烤烟、以柴代煤”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以高度关注,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的木柴清理,凡属用柴烤烟的,一经发现,一律收回烟叶收购合同。切实抓好“苗木关”和“抚育关”,明确由县林业局负责,尽快培育和建成一批适合、适应“森林马龙”建设所需苗木的数量足的高水平苗圃基地,为今后几年的植树做好准备。县林业局、农业局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派出技术队伍下乡入村到山头,切实帮助各乡(镇、街道)抓好林木后期抚育工作,提高林木成活率,真正做到种植一片、成林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