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持续下滑的不利局面,马龙区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研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咬定目标,精准发力,及时打出稳增长系列组合拳,促进县域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为扭转经济下滑的不利局面,省政府出台了27条稳增长政策,市政府出台了30条稳增长政策,马龙区紧扣省、市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也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省、市稳增长政策的29条措施。为深入宣传、贯彻好这些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该县及时对全县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一对一”分析研究,逐条逐项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放宽投资领域,严格落实省政府投资核准目录,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设立PPP项目合作基金,贯彻落实好省市意见,设立PPP合作基金,推进一批PPP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市下达的75亿元招商引资目标,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健全项目储备库、企业信息库、客商信息库“三库”信息,巧用小分队招商、单点式招商、产业链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快推进对门梁子风电等5个省“四个一百”项目、双友肉牛屠宰等24个市“四个一百”及45个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亿元。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县政府在积极争取省、市前期工作经费的同时,安排1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市直有关部门的支持,整合市级转借资金,设立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着重扶持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以解决重点企业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
该县积极支持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县政府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奖惩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县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县产品的施工企业,给予招投标加分奖励。同时,2015年度采购本县企业产品,累计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累计达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2万元,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县政府对制造业销售收入排全省行业前5名、且销售收入增幅在10%—15%的奖励2万元,增幅在15%—20%的奖励3万元,增幅在20%以上的奖励5万元。县政府对在省内外举办展销会签订200万元产品销售合同的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的展销推介补助。不断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县财政安排7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纳规培育,对新建投产且当年纳规和首次纳规的企业,在实施省奖励15万元、市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再奖励5万元。对新增个体转法人企业并纳规、大型综合市场纳规、总部经济驻曲靖或马龙“连锁企业”设立法人单位纳规的企业,在落实市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再奖励5万元。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鼓励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大铁路运力协调保障力度,对全县销往国外和省外的化肥、钢铁、焦炭等产品继续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降低运输成本。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
该县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破解审批“瓶颈”。加大清费减负力度,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进一步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测调度,由县发改局牵头,统计、工信、农业、旅游、财政等主要经济综合部门参与,建立经济运行预警、监测、研判、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究、一月一报告,定期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