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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加大因灾民房救助力度

2015-06-18 08:33:00   来源:陆良县   
  近日,陆良县出台《陆良县因灾民房救助实施方案》,切实加大了对因火灾、自然灾害倒塌、损坏居民住房的救助力度,增强了灾民倒房重建的信心。

  方案明确规定:因火灾、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全部倒塌、房屋已倒或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居民,经核实可被确认为救助对象。在帮扶中,坚持“三个原则”即:倒房户自建为主,救助为辅;坚持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审批、公开公示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及分类救助标准;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具体补助标准为:发生住房火灾,每户救助资金500至2000元;火灾后恢复重建住房每户补助资金5000元。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全部倒塌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和特困残疾人家庭重建住房,每户补助资金5000元;住房严重损坏的重建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至3000元;一般损坏住房的修缮户,每户补助资金500至2000元。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逐村逐户调查核实灾情,摸清倒房数量,建立倒房台账;要对倒房户倒房情况、重建户名单、补助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救助对象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袁万乔  李星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