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启动“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015-06-10 09:32:00 来源:
5月27号,记者从全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培训会上了解到,陆良县将为8万多老年人解决意外之忧,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截至2014年底,陆良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7%,老年人因身体机能下降等因素,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专为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而设计的保险险种。
副县长伏维民在启动会上要求,县、乡镇老龄部门及中国人寿各级机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好老年群体为根本,加强协调配合,把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抓实,要建立有序的常态机制和业务联席会议制度,以县为单位,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各项工作。要主动与财政、民政部门协调,多渠道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资资金,中国人寿保险机构要配备专职服务队伍,优化各项工作流程,优质、高效地开展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资料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凡是陆良县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上、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上的健康老人均可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人协会、社区、村委会、养老机构等一定的组织机构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每年投保一次,保险期限一年。投保方案分为两种,方案(一)保费每份25元,保障责任包含意外伤害身故责任、意外伤害伤残责任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责任,最高赔付金额20000元的意外伤害身故金或意外伤害伤残金以及最高赔付2000元每份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方案(二)保费每份50元,保障责任包含意外伤害身故责任、意外伤害伤残责任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最高赔付金额30000元每份的意外伤害身故金或意外伤害伤残金以及最高赔付4500元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津贴。每位老年人最多可投保3份,每份保险均可享受中国人寿相应机构5元的优惠。